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重庆市税费征管和服务保障办法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重庆市税费征管和服务保障办法
  • 制定机构:重庆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07日文书字号:重庆市人民政府第368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8月0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查看 第368号
《重庆市税费征管和服务保障办法》已经2024年5月20日市第六届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查看 2024年06月07日
重庆市税费征管和服务保障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费征管和服务保障,完善税费治理机制,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税费征管和服务保障活动,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税费,是指依法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税收、社会保险费、政府非税收入的总称。

本办法所称税费征管和服务保障,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为了保障税务机关及时足额征收税费、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所采取的协助、支持、监督管理等措施的总称。

第三条

税费征管和服务保障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遵循政府统筹、税务主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税费征管和服务保障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协同机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税费征管和服务保障措施。所需经费按照财政管理体制予以保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税务机关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税费征管和服务工作。

此文档存在附件,登录后展示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