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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挂牌督办全市重大火灾隐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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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挂牌督办全市重大火灾隐患的通知
  • 制定机构: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0日文书字号:马政秘〔2024〕31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5月10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挂牌督办全市重大火灾隐患的通知
马政秘〔2024〕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市政府决定挂牌督办我市11处整改难度较大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整改要求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深刻吸取历年来全国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把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作为遏制有影响火灾事故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推动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各县(区、开发园区)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区整治工作的第一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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