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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迈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2006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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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澄迈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2006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
  • 制定机构:澄迈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06年11月16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06年11月16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澄迈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2006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


澄迈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2006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

澄府〔2006〕142号

各镇人民政府、工作站,华侨农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去冬今春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地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广泛发动群众投资投劳,在各级有关部门和广大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地完成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全县共完成新增、改善和恢复灌溉面积10.045万亩,完成节水灌溉面积2.1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5平方公里,新建供水工程25处,解决农村11.722万人饮水困难,整治田洋27个,修复水毁工程82个,整修加固水库4座、山塘7口,防洪排涝、改造中低产田、渠道防渗改造等成绩突出,为我县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夺取今年农业丰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去冬今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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