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惠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惠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 制定机构: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0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5月10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惠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高质量推动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根据《惠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惠市科字〔2024〕14号,现启动2024年惠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市工程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一)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须为惠州市注册登记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医院等法人单位,主要科研场所设在惠州市内。
对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给予倾斜支持。该辖区的企业可联合高校院所共建市工程中心。共建单位在申报领域的研发仪器设备和专职科研人员可纳入申报条件(三)(四)核算。
(二)申报数量
企业、科研机构、医院只能申报1个市工程中心,已建有市工程中心的单位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高校在未建有市工程中心的专业类可申报1个,重点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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