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安徽省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律师互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安徽省律师协会
-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30日文书字号:皖律协〔2018〕3号
- 生效日期:2018年01月30日效力级别:党群机构文件
安徽省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律师互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皖律协〔2018〕3号
各市律师协会,广德县、宿松县律师协会,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律师互助基金管理办法》已经第九届安徽律协常务理事会第六次会议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3年3月16日第五届安徽律协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05年10月15日第六届安徽律协常务理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09年2月16日第七届安徽律协常务理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次修订;2014年12月5日第八届安徽律协常务理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修订;2017年12月11日第九届安徽律协常务理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次修订)
第一条
为发扬律师同行互助的精神,促进全省律师行业形成和谐互助的良好风尚,经常务理事会审议,特设立安徽省律师互助基金(以下简称“互助基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安徽省律师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律师实际情况,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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