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稳就业保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 制定机构:焦作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10日文书字号:焦政〔2022〕11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6月10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稳就业保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焦政〔2022〕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焦作市稳就业保就业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
关于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疫情对就业工作的影响,扎实推动全市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援企稳岗稳定就业
(一)加大社会保险政策支持力度。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期限至2022年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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