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网上立案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 制定机构: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25日文书字号:穗中法〔2020〕35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2月25日效力级别:法院文件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网上立案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穗中法[2020]35号)
各基层法院、本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对《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全市案件网上综合受理工作机制的若干规定》(穗中法【2019】154号)进行了修订,并已经我院审判委员会2020年第2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第一条
【制定依据】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网上立案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进一步提升立案工作信息化、智能化、规范化水平,搭建全市统一的跨层级、跨区域案件网上立案平台,开创全市法院立案工作的新局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的通知》等规定,结合全市两级法院网上立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目的意义】网上立案工作是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市各级法院、各部门应高度重视,积极参与,以争创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站服务”的集约化诉讼服务机制为目标,加快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努力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诉讼服务。完善网上立案容缺受理机制、加快推动跨层级、跨区域协作立案、自助立案等便民立案机制,实现诉讼服务“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切实减轻人民群众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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