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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涪陵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1年重庆市返乡创业重点企业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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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重庆市涪陵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1年重庆市返乡创业重点企业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制定机构: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农村劳务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2年03月14日文书字号:涪就局文(2012)10号
  • 生效日期:2012年03月14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重庆市涪陵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1年重庆市返乡创业重点企业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涪就局文(2012)10号


李渡新区、各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所:

为推动返乡创业企业发展,切实做好我区市级返乡创业重点企业贴息工作,现将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做好2011年重庆市返乡创业重点企业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46号)转发你们,并请抓紧指导企业开展好申报工作。

(一)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扩大返乡创业重点企业贴息政策知晓度。

(二)高度重视推荐工作。积极开展辖区返乡创业企业摸底调查,准确掌握企业相关情况,综合考虑吸纳就业、善待农民工、社会贡献等因素,与返乡创业明星、返乡创业园区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推选出具有示范性和导向作用的重点企业。

(三)支持本地企业参与申报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程序和要求,指导企业认真填写《重庆市返乡创业重点企业申报表》,并于3月21日前将需要申报的资料以电子件和纸质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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