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6日文书字号:市政办发〔2023〕38号
- 生效日期:2023年10月16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23〕38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晋中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新修订的《晋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9年9月3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晋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市政办发〔2019〕32号)同时废止。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着力消除重污染天气,切实减轻重污染天气对人民群众生活产生的影响,促进经济、社会、生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修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 ...
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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