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9日文书字号:大政办发〔2022〕36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1月2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
大政办发〔2022〕36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大连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业经大连市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三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城市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保障饮用水安全,根据《城市供水条例》《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确保水质安全的通知》《辽宁省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大连市供水用水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城市公共供水区域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和水质安全等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二次供水(以下简称二次供水)是指通过二次供水设施将公共供水储存、加压后提供给用水户的供水方式。
本办法所称二次供水设施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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