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关于转发〈关于加强村级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 制定机构:通辽市文化局
- 发布日期:2011年06月08日文书字号:通文发201145号
- 生效日期:2011年06月0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关于转发〈关于加强村级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通文发201145号
各旗县市区文化广播电视局:
现将《文化部关于加强村级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可在文化部政府网站下载)和《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关于转发文化部〈关于加强村级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内文社字[2011]1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旗县市区文化主管部门领导要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充分认识加强村级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统筹规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整合资源,齐抓共建,保证各类文化资源在嘎查村的共建、共用、共享。
二、加强阵地建设
各地要加强村级文化阵地建设,完善其综合服务功能,并充分发挥其宣传教育作用。按照国家文化部制定的加强村级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推动我市公共文化资源向嘎查村倾斜。加强村级文化活动室建设,要基本实现每个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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