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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本市市级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项目及实施主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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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本市市级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项目及实施主体的通知
  • 制定机构:拉萨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10年05月13日文书字号:拉政发(2010)53号
  • 生效日期:2010年05月13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本市市级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项目及实施主体的通知
(拉政发〔2010〕5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为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市人民政府对本市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项目及实施主体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保留市级行政许可项目124项、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项目66项,现予以公布。


本市保留的市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序号

许可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1

市环保局

2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市环保局

3

药品经营许可证

市药监局

4

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市药监局

5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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