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辛集市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制定机构:河北省辛集市人民法院
-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26日文书字号:辛政规〔2020〕1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2月26日效力级别:法院文件
辛集市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辛政规〔2020〕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各单位:
现将《关于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央“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要求,切实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解决行政争议的立法目的,进一步规范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大力助推法治政府、法治辛集建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要实现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于萌芽状态,实现案结、事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第三条
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坚持党委领导、府院共建、部门联动、自愿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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