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30日文书字号:伊州政发〔2022〕3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1月30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伊州政发〔2022〕3号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州直属各企事业单位,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都拉塔口岸管委会、那拉提景区管委会: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已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1总则
1.1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和规范对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有序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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