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印发《******保山市委政法委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试行)》的通知
- 制定机构: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政法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01日文书字号:保政法通〔2020〕8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3月01日效力级别:党群机构文件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印发《******保山市委政法委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试行)》的通知
保政法通〔2020〕8号
委机关各科室,市法学会:
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报经委领导同意,现将《******保山市委政法委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保山市委政法委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化,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政法工作信用信息管理使用,倡导诚实守信氛围,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保政办发〔2018〕7号)以及《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任务清单的通知》等工作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根据我委机关职能职责,按照保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依据信用体系建设联合奖惩、“红黑名单”等有关要求,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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