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珠海市残疾人联合会、珠海市财政局、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珠海市残疾人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珠海市医疗保障局、珠海市残疾人联合会、珠海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29日文书字号:珠残联〔2022〕36号
- 生效日期:2022年10月01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珠海市残疾人联合会、珠海市财政局、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珠海市残疾人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珠残联〔2022〕36号
各区政府(管委会)、鹤洲新区筹备组,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珠海市残疾人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径向珠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反映。
珠海市残疾人联合会 珠海市财政局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的重要部署、认真落实《“健康广东2030”规划》《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和《珠海市推进健康珠海行动实施意见》《珠海市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加大我市残疾人康复救助力度,建立健全残疾人康复救助长效保障机制,根据《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广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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