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商务部、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发挥开发性金融作用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工作通知
- 制定机构:商务部、国家开发银行
-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28日文书字号:商合函〔2020〕61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3月28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商务部、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发挥开发性金融作用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工作通知
(商合函[2020]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各中央企业: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工作到了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在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还要统筹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全年发展目标任务。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努力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更好服务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和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现就发挥开发性金融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联合工作机制
商务部、国家开发银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各中央企业建立疫情影响时期开发性金融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联合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工作机制),加强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积极发挥开发性金融的作用,支持受疫情影响的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境外项目和企业。商务部负责牵头统筹受疫情影响的境外项目和企业信息收集和汇总,并将涉及融资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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