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市属高校捐赠收入财政配比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制定机构: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6日文书字号:杭财教〔2021〕44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1月01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市属高校捐赠收入财政配比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杭财教〔2021〕44号
市有关部门,市属各高等学校:
为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向高等学校捐赠,拓宽高等学校筹资渠道,进一步促进杭州市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经研究,从2022年起,市财政设立配比资金,对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接受的捐赠收入实行奖励性补助。为规范资金管理,根据《高等教育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制定了《杭州市市属高校捐赠收入财政配比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市属高校捐赠收入财政配比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鼓励社会各界向高等学校捐赠,拓宽高等学校筹资渠道,进一步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市财政设立配比资金,对市属高校接收的捐赠收入实行奖励性补助。为规范资金和项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中央高校捐赠配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江省省属高校捐赠收入财政配比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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