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第9部分:中小学校》北京市地方标准意见的通知
- 制定机构: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4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3年10月24日效力级别:草案及征求意见稿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第9部分:中小学校》北京市地方标准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由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组织制定的《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9部分:中小学校》北京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根据《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在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请将意见填入“意见反馈表”中,于2023年11月24日前,以e-mail或传真的方式反馈给我局。 若各单位了解到该标准内容涉及专利权/商标权,请将涉及专利权/商标权的相关情况一并反馈。
联系人:周巧霖
电?话:010-64289128-7012
附件:1.《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9部分:中小学校》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