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广州市气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气象局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 制定机构:广州市气象局
-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2日文书字号:穗气规字〔2023〕1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4月12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广州市气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气象局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穗气规字〔2023〕1号
各区气象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规范气象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升放气球管理办法》《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广州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我局制定了《广州市气象局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并经市司法局审查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第一条
为规范气象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升放气球管理办法》《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广州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结合本市气象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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