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塔城监管分局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城新华路分理处终止营业的批复
- 制定机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塔城监管分局
-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03日文书字号:塔银保监复〔2019〕2号
- 生效日期:2019年01月03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塔城监管分局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城新华路分理处终止营业的批复
塔银保监复〔2019〕2号
农行塔城分行:
你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塔城分行关于辖属塔城新华路分理处终止营业的请示》(农银塔发〔2018〕142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城新华路分理处终止营业。
二、你分行应妥善处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城新华路分理处终止营业后的业务清理及相关善后工作。
三、你分行应按照要求做好营业终止公告等相关事宜,及时上缴《金融许可证》。
四、你分行完成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城新华路分理处终止营业的相关工作后,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塔城银保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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