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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高新区标准厂房招商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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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高新区标准厂房招商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3日文书字号:汕府办函〔2022〕249号
  • 生效日期:2022年12月13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高新区标准厂房招商方案的通知
汕府办函〔2022〕2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尾高新区标准厂房招商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汕尾高新区管委会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3日


汕尾高新区标准厂房招商方案


为加快汕尾高新区标准厂房投入使用,承接珠三角地区产业有序转移,进一步推动园区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强链补链延链,加快省级电子元件及显示器件特色园区建设,做大做强产业转移主平台,有效利用标准厂房招商引资,特制定此招商方案。

一、标准厂房基本情况

本方案所称标准厂房是指汕尾高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区公司)投资建设的厂房及其配套设施。高新区标准厂房项目总投资2.84亿元,占地面积共38559㎡,总建筑面积86636.55㎡,其中标准厂房6栋,配套宿舍1栋,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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