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珠海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5年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加快港珠澳大桥经贸新通道建设促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 制定机构:珠海市商务局
-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7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3月27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珠海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5年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加快港珠澳大桥经贸新通道建设促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区(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商务主管部门,各商(协)会,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珠海市关于加快港珠澳大桥经贸新通道建设促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珠商〔2023〕341号,我局拟定了相关申报指南,将按步骤推进2025年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加快港珠澳大桥经贸新通道建设促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事项)申报工作。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企业进行申报,核实具体项目申报内容和有关申报材料,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企业网上申报时间
2024年4月7日上午09:00至5月11日下午23:59。逾期视为企业(机构)放弃申报,不予受理。
二、网上审核(预审与复核)时间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预审后(完成时间:2024年5月15日下午23:59),提交市商务局审核。市商务局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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