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等6部门关于开展家政服务职业技能专项培训行动的通知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等6部门关于开展家政服务职业技能专项培训行动的通知
  • 制定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07日文书字号:人社厅发〔2025〕17号
  • 生效日期:2025年05月07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等6部门关于开展家政服务职业技能专项培训行动的通知
人社厅发〔2025〕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委、局)、商务主管部门、总工会、妇联:

为进一步促进家政服务职业化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家政服务需求,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的总体安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商务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决定自2025年至2027年组织开展家政服务职业技能专项培训行动(以下简称家政培训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培训目标任务

(一)培训对象。面向有家政领域就业培训意愿的劳动者和已从事家政服务的人员,广泛开展家政领域相关职业(工种)技能培训。

(二)培训内容。开展家政培训的机构,要按照家政领域相关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标准、职业培训包、职业培训教材,统筹确定培训课程,科学制定培训方案,分类实施培训。... ...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