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统筹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 制定机构:揭阳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27日文书字号:揭府〔2022〕63号
- 生效日期:2022年11月27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统筹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揭府〔2022〕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统筹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21〕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围绕保障国家及省市重大战略任务落实,坚持系统观念,按照“规划引领、政策聚焦、强化统筹、提升效益”的原则,着力构建全市统筹、全域协同、全链条衔接的预算管理格局,为我市加快建设活力古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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