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帮扶的十七条措施》的通知
- 制定机构:怀化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05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2月05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帮扶的十七条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中央、省在怀有关单位:
现将《怀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帮扶的十七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怀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帮扶的十七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抓实抓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全面做好“六稳”工作,全力支持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切实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大金融支持
1.加大对企业信贷支持。充分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支持金融机构增加放贷能力,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已办理贴现的小微企业票据100%办理再贴现,在去年24.5亿元的基础上新增人民银行再贷款5亿元。...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