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 制定机构:青海省司法厅
-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02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6月02日效力级别:草案及征求意见稿
《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为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社会诚信环境,省发改委起草了《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送审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登录青海司法行政网
(http://sft.qinghai.gov.cn),通过意见征集系统反馈修改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青海省司法厅,地址:西宁市南山路11号,邮编:810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送审稿)》”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日。
第一条
【立法目的】为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披露、使用及管理活动,实现公共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保障信息主体合法权益,提高公共信用服务水平,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促进社会治理能力提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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