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09日文书字号:衡政办发〔2022〕30号
- 生效日期:2022年10月09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衡政办发〔2022〕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驻衡国省属单位:
《衡阳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15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市节约用水管理工作,增强全市节约用水意识,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发展节水型经济,建设国家节水型城市,确保我市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结合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略,以把衡阳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国家区域重点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为契机,实行严...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