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兴安银监分局关于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入股科右前旗联社的批复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兴安银监分局关于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入股科右前旗联社的批复
  • 制定机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兴安监管分局
  •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7日文书字号:兴银监复〔2018〕35号
  • 生效日期:2018年12月27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兴安银监分局关于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入股科右前旗联社的批复
兴银监复〔2018〕35号


科尔沁右翼前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你联社《科尔沁右翼前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拟投资入股股东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格审查的请示》(前农信发[2018]159号)收悉。经审核,同意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你联社1000万股,占定向募股后股本总额的9.52%。

你联社应继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强化资本管理,严格控制关联交易和股东授信,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防范和控制各类风险。

2018年12月27日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