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进一步做好重点领域利用外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8日文书字号:忻政办发〔2021〕90号
- 生效日期:2021年10月1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进一步做好重点领域利用外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忻政办发〔2021〕9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忻州市进一步做好重点领域利用外资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领域利用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21〕26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重点领域利用外资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持续扩大对外开放
(一)制造业。
取消商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支持外资企业设立独资或控股生产企业。2022年取消乘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以及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及以下生产同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的限制。实现内外资汽车制造企业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享受同等市场准入待遇。(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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