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
- 制定机构: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1日文书字号:政办〔2022〕34号
- 生效日期:2022年11月1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
政办〔2022〕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推进我市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人防工程资产化管理体系,转变平时开发管理模式,保证战时防护效能,实现人防工程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融合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防空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明晰人防工程产权,明确人防工程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提升人防工程平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战时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双重效能,推动我市人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改革目标...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