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阜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 制定机构: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10日文书字号:阜政办秘〔2022〕22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6月10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阜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阜政办秘〔2022〕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编制了《2022年度阜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合法、过程公开。要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实现决策事项程序全过程记录。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各承办单位应当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群众代表等有关意见。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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