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 制定机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26日文书字号:彭水府办发〔2022〕10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1月26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彭水府办发〔2022〕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县政府教育督导委”)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冉 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县政府办分管联系副主任
县教委主任
成 员: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审计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督学。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为县政府教育督导委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县教委,承担县政府教育督导委日常工作,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督学周勇同志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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