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谈心谈话活动的通知》(鄂组通〔2012〕40号)、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凝心聚力,争做新时期的实干家”谈心谈话活动的通知》(宜组文〔2012〕33号)要求,为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及作风建设,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进一步加强干部的关心、教育、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选人用人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执行力和创造力,经县委研究决定,集中利用5月份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凝心聚力,争做新时期的实干家”谈心谈话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通过专题谈心谈话,鼓励、引导广大干部争做政治坚定、勇于担当的实干家;争做奋发有为、争创一流的实干家;争做精诚团结、和衷共济的实干家;争做为民清廉、务实创新的实干家,为加快实现“四县战略”、推动秭归赶超跨越,提供坚实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谈心谈话主要内容
(一)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
(二)征求干部对组织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关于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工作的建议,实现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人人有责”的责任传递;
(三)疏通干部思想情绪,表达组织关怀,凝聚秭归跨越赶超思想共识。
三、谈心谈话主体、对象及时间安排
(一)县级领导谈心谈话安排
1.谈话主体:刘晓华 县委书记
谈话对象:县委常委,县人大、县政协主要领导
谈话时间:5月中旬
记录人员:张峻峰
2.谈话主体:卢 辉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谈话对象:县政府班子成员
谈话时间:5月中旬
记录人员:周晓芳
3.谈话主体:郑之彪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谈话对象: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联系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
谈话时间:5月中旬
记录人员:马学林
4.谈话主体:陶 丹 县政协主席
谈话对象:县政协副主席、联系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
谈话时间:5月中旬
记录人员:郑 东
(二)县直单位及乡镇党政正职谈心谈话安排
谈话主体:县委常委,副县长
谈话对象:县委常委按分工与联系乡镇、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副县长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见附表)
谈话时间:5月下旬
记录人员:县委常委的党建助理(组织部工作人员)
(三)县直单位及乡镇党委谈心谈话活动安排
1.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要按照职能分工与分管科、股(室)干部开展谈心谈话。
2.乡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与其他班子成员、乡镇直属单位负责人、村(居)委会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乡镇党委班子成员按照分管工作和联系点与乡镇其他干部、直属单位干部和村(居)委会干部开展谈心谈话。
四、谈心谈话的方式
(一)征求意见交流式谈心谈话。各级领导要主动找分管干部谈心谈话,充分发扬民主,真心诚意地听取干部对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引导干部放下包袱,敞开心扉,畅所欲言,达到既听到干部的真实想法,又了解到真实情况的效果。
(二)了解情况关怀式谈心谈话。要带着关心同志的感情开展谈心谈话,向干部转达组织的关心和问候,了解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情况,真实掌握干部的所想、所思和所求,关注干部在工作和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最大限度地帮助他们解决其无力解决的问题,把组织的关怀送到干部群众的心坎上。
(三)沟通思想疏导式谈心谈话。要主动与干部交朋友,加强思想、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沟通交流,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对思想有包袱、工作、生活发生重大变故的干部积极进行关心关怀,及时做好疏导工作,理顺情绪,在不断沟通交流中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四)肯定成绩鼓励式谈心谈话。在谈心谈话中要特别注重对埋头苦干、不事张扬的干部,对在矛盾复杂、条件艰苦岗位长期工作的干部给予鼓劲支持,要积极肯定工作成绩,把组织的认同与尊重传达到位,充分调动积极因素,激励广大干部以更饱满的热情和更高的标准干事创业。
(五)反馈情况提醒式谈心谈话。针对工作上不适应、精神状态差和群众反映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干部,要通过谈心谈话及时进行提醒警示,帮助查找存在的不足,提出今后努力方向,教育干部正确对待组织评价和群众公论,提醒干部保持清醒头脑,严以律己,引导干部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五、谈心谈话要求
(一)高度重视,凝聚思想共识。各级党组(委)主要负责同志是谈心谈话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统筹安排好和督促开展好谈心谈话活动,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确保不走过场。要结合谈心谈话向干部职工宣传、通报所在单位和乡镇各方面的工作情况,尤其是普遍关心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听取他们对我县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争取广大干部职工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凝聚共识,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二)创新方法,提高谈话实效。在谈心谈话中注意掌握谈话方法,做到既谈出实效,又尽可能地减轻干部的工作和心理负担,充分体现人性化。要坚持以“问题是否得到解决、诉求是否得到满足、情绪是否得到疏通、工作是否得到促进、情谊是否得到增进、干部是否满意”等六个标准作为衡量谈心谈话效果的依据。
(三)突出转化,注重结果运用。把谈心谈话活动成果作为干部调整、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依据。对谈话对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对待,积极吸收、采纳正确的意见和建议;对干部个人提出的实际困难,要从关心、爱护干部的角度出发,根据实际情况,尽量创造条件给予解决;对谈话中反映的共性的、普遍性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通过建章立制予以规范;对谈话中反映的干部个人存在的针对性问题,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要采取适当的方式予以指出,责成整改。
(四)注意保密,严肃谈话纪律。对谈话中举报、反映的矛盾问题以及其他敏感问题,谈话人、谈话对象及相关工作人员要严守纪律、严格保密。
2012年5月31前,县直各单位和各乡镇要完成这一轮干部谈心谈话,做到谈心谈话“全覆盖”,并将开展谈心谈话情况及时上报县委组织部。
附件:县党政领导谈心谈话分工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