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省教育厅关于下达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款的通知
- 制定机构:贵州省教育厅
- 发布日期:2012年06月05日文书字号:黔教民发(2012)217号
- 生效日期:2012年06月05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省教育厅关于下达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款的通知
黔教民发(2012)217号
各有关院校,织金县教育局:
根据各单位统计上报的“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贫困学生名单,我厅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报送了受助学生学历变化情况及划拨资助款的函。经申请,基金会已同意按义务教育阶段初中生每人每学年800元,中等教育阶段学生每人每学年1200元,高等教育阶段学生每人每学年6000元的资助标准继续进行资助。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款已拨入我厅账户,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根据《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贵州省受助学生名单》(附件1)中所附学生数开据收款收据(后附收款单位、开户银行、账号),并填写《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贵州省受助学生资助工作联系人名单》(附件2),于6月14日前寄送至贵州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山西路43号,邮编:550003),我厅将统一拨款。
附件:1、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贵州省受助学生名单及受助金额
附件:2、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贵州省受助学生资助工作联系人名单
联 系 人:黄 燕
联系电话:0851-5285513、5285464(兼传真)
邮 箱:minjiaochu@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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