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吉林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开展“吉林省第二届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的通知
- 制定机构:吉林省司法厅、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 发布日期:2011年03月15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1年03月15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吉林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开展“吉林省第二届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的通知
全省各市、州、分人民检察院、司法局:
为了进一步促进和谐司法,加强公诉人与律师的交流,提升公诉人与律师的实战辩论技能,开展高水平的岗位练兵活动,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与吉林省司法厅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吉林省第二届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活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比赛形式与时间
(一)本次活动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二)预赛由各市级检察机关与当地市司法局共同承办;预赛可采取团体对抗或者单人对抗等多种方式进行;论辩赛题目采用在理论与实践中有较大争议的刑事案例;预赛规则各地自行确定;预赛时间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1年5月底前结束。
(三)选派辩手参加决赛。5月31日各地根据比赛情况,在公诉人和律师选手中各推荐3名优秀辩手,派员分别报送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和吉林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审核确定参加全省公诉人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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