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四川省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关于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全面配合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 制定机构:四川省个体私营经济协会
- 发布日期:2008年05月14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08年05月14日效力级别:行业与市场规定
四川省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关于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全面配合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个体私营经济协会:
五月十二日,我省阿坝州汶川县发生7.8级强烈地震,且波及到全省大部分地区,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和损失。灾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立即作出重要指示,温家宝总理在第一时间亲赴灾区,现场指挥,紧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全国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也都倾力支援灾区的救援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省工商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进行了贯彻和任务分工。省个私协会经研究,现就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全面配合做好抗震救灾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省各地各级协会要把抗震救灾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充分发挥协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协会的凝聚作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团结带领广大会员不畏坚险、积极奉献,全力以赴协助做好抗震救灾中力所能及的各项工作。同时面对严重的灾情和严竣的形势,要帮助会员树立战胜灾害的信心,教育会员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协助会员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努力恢复生产经营,保障市场供应,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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