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摩尔多瓦共和国政府关于动物检疫及动物卫生的合作协定
- 制定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摩尔多瓦共和国政府
- 发布日期:2000年06月07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00年06月07日效力级别:公约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摩尔多瓦共和国政府关于动物检疫及动物卫生的合作协定
本协定自缔约双方完成各自法律程序,并通过外交途径相互书面通知第六十天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摩尔多瓦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缔约双方”)为防止动物传染病和寄生虫病传入、传出国境,保护各自国内农、牧、渔业生产安全,加强两国在动物检疫及动物卫生领域的合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缔约双方愿意合作并采取措施,防止因动物、动物遗传材料、动物产品、动物饲料及其它检疫物和可能携带病原的货物、物品及运输工具、包装物、装载容器等入境、出境和过境将动物传染病和寄生虫病从缔约一方领土传到缔约另一方领土。
第二条
缔约双方将分别由两国各自授权机关协商和签署有关动物、动物遗传材料、动物产品、动物饲料及其它检疫物和可能携带病原的货物、物品入境、出境、过境的检疫和卫生要求议定书,并确认和交换有关动物检疫和兽医卫生证书样本。
缔约双方签署的有关议定书将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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