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国务院食安办关于加强暑期、汛期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4日文书字号:食安办函〔2025〕34号
- 生效日期:2025年07月24日效力级别:国家部委办局文件
国务院食安办关于加强暑期、汛期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食安办函〔2025〕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药)安办:
当前正值暑期、汛期,我国部分地区接连遭受严重洪涝灾害,尤其是在高温、高湿条件下,食品安全风险增加。各地食(药)安办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暑期、汛期食品安全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全面排查场所环境、设施设备、原料采购、加工制作、贮存管理、人员健康等方面的风险隐患;认真做好食品原料清理、环境清洁、设备检修、用具消毒等工作,确保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污染,严防腐败变质、污秽不洁的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流入市场,及时处置污染、变质食品。
二、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针对米面油、肉蛋奶、调味品等消费量大的食品,婴幼儿、老人等重点人群食品,以及向灾区集中调拨、捐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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