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广州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审计机关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的通知
- 制定机构:广州市审计局
-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7日文书字号:穗审规字〔2023〕1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9月27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广州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审计机关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的通知
穗审规字〔2023〕1号
各区审计局、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广州市审计机关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向市审计局法规审理处反映。
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广州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广州市审计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规范和监督。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指广州市审计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财务收支行为,以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行为(以下称违法行为),决定是否给予处罚、给予何种处罚以及何种幅度处罚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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