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天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团市委关于印发《天津市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09年05月20日文书字号:津人社局发(2009)4号
- 生效日期:2009年05月20日效力级别:党群机构文件
天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团市委关于印发《天津市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人社局发〔2009〕4号)
各区县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教育局、财政局、农委、农业局、卫生局,团委,各高等院校:
现将《天津市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对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有关单位、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责任,相互配合,积极做好我市2009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
天津市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市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顺利实施,根据《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和《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39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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