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告
- 制定机构:双鸭山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9日文书字号:双政规〔2023〕2号
- 生效日期:2023年12月29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告
双政规〔2023〕2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的批复》(黑政函〔2023〕65号),现将双鸭山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及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2023年10月1日起,本市行政管辖区域内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照本通告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具体标准详见附件。
二、2023年9月30日以前(含2023年9月30日),已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征收土地的,征收土地补偿按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组织落实。
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土地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用。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确定的征地补偿费,70%用于安置被征地农民的补助,30%用于持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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