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山西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关于举办新《劳动合同法》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讲座与培训的通知
- 制定机构:山西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 发布日期:2008年02月29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08年02月29日效力级别:行业与市场规定
山西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关于举办新《劳动合同法》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讲座与培训的通知
省协会各市办事处、各会员企业以及部分新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国家新《劳动合同法》已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帮助我省外商投资企业正确理解《劳动合同法》的实质精神,以便更好地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全面了解新《劳动合同法》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和劳动监察的新要求,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同时,国务院于2007年12月26日正式发布了《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对新税法公布前批准设立的企业税收优惠办法,继续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实施企业税收过渡优惠政策的其他规定做了详细具体的规定共30多条。
就以上两个方面,也是企业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应部分会员企业的要求,我会拟举办一次讲座与培训,聘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家税务局所得税处的领导和专家,就新《劳动合同法》具体执行标准和程序,及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和办法进行具体的讲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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