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公示
- 制定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2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3年12月22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宁环督改发〔2022〕1号),现将我委承担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及目标措施
任务2:2020年3月,国家有关部门开展黄河流域“挖湖造景”问题专项检查。自治区开展自查后,对排查出的26个“挖湖造景”突出问题项目提出整改时限。但一些地方和部门推进整改不坚决,部分问题久拖不决、进展滞后。
整改目标:完成26个“挖湖造景”突出问题的整改和验收销号,强化日常监管,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整改措施:
(一)按照国家相关部委关于“挖湖造景”问题整改要求,继续督促指导有关市、县和区直相关部门(单位)压实工作责任,紧盯整改进度,加快对未整改到位的银川丝路经济园基础设施项目水系连通工程等3个突出问题完成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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