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局、宁夏回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宁夏2022年促消费10件实事》的通知
- 制定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宁夏回...
-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23日文书字号:宁发改就业〔2022〕214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3月23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局、宁夏回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宁夏2022年促消费10件实事》的通知
宁发改就业〔2022〕21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消费规模扩大和消费转型升级,更好满足群众消费需求,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宁夏2022年促消费10件实事》。现印发如下,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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