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山东高院执行疑难法律问题解答(一)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山东高院执行疑难法律问题解答(一)
  • 制定机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09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5月09日效力级别:法院文件
山东高院执行疑难法律问题解答(一)


一、立案程序问题

1、申请执行“先予仲裁”裁决,法院是否受理?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机构“先予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立案、执行等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法释〔2018〕10号)载明:“根据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仲裁机构可以仲裁的是当事人间已经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因此,网络借贷合同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机构在纠纷发生前作出的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执行申请。”对于“先予仲裁”裁决书、调解书的立案执行问题,依照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2、裁判文书生效后,被告死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如何列被执行人?

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8条规定,被执行人明确是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的条件之一。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生效后,如权利人申请执行时义务人已死亡,权利... ...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