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关于同意新华人寿青海分公司平安营业部开业的批复
- 制定机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
- 发布日期:2008年11月25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08年11月25日效力级别:国家部委办局文件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关于同意新华人寿青海分公司平安营业部开业的批复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平安营业部开业的请示》(新保青发〔2008〕87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平安营业部开业。
营业地址:平安县平安镇化隆路9号(海东地区林业局办公楼一、二层)
二、同意赵婧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平安营业部经理。
三、该营业部的业务经营范围由你公司在公司业务经营范围内授权决定。
四、接此批复后,请持本批复和经营范围授权书到青海保监局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办理工商、税务等相关登记手续后方可开展业务。
五、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平安营业部在经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内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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