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杭州市信用杭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联合公告
- 制定机构:杭州市信用杭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11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9年09月11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杭州市信用杭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联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杭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好失信被执行人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请截止2019年8月31日前仍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详见附件1)、列入外地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详见附件2)中的信息主体,于2019年9月20日前主动赴信息主体登记注册所在辖区的发展改革部门或法院填报《信用修复承诺书》(详见附件3)。
对于逾期未提交《信用修复承诺书》的信息主体,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强化强制执行措施的若干意见(试行)》、《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并依法采取撤销相关荣誉称号、限制高消费、限制享受财政资金补助等政策扶持和奖励等惩戒措施,其失信记录将计入失信主体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的个人公共信用记录,并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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