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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提高宿州市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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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提高宿州市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
  • 制定机构: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07日文书字号:宿政办秘〔2022〕31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7月0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提高宿州市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
宿政办秘〔2022〕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切实兜住兜牢兜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线,按照《******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最低生活保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民社救字〔2022〕64号)等文件要求,市政府决定对我市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022年,我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8484元(每人每月707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8280元(每人每月690元)。

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2022年,农村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年1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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