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延伸电力工程投资界面的通知
- 制定机构:长治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31日文书字号:长政发〔2021〕50号
- 生效日期:2021年12月3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延伸电力工程投资界面的通知
长政发〔2021〕5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精神,对标先进地区做法,现就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延伸电力工程投资界面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延伸投资界面范围及出资主体
(一)延伸投资界面范围
延伸外部电源投资界面范围: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以划拨、出让等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电力接入工程的投资界面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延伸投资界面出资主体
1.新建居住区电力接入工程延伸投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含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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